电子垃圾与日俱增,“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不断上演,对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的潜在威胁究竟该由谁来承担?据报道,6月13日,新疆阿拉山口检验检疫局查获一批进口废旧电子元器件,对这批货物作出退运处理,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这批电子垃圾是6月7号从哈萨克斯坦国从阿拉山口公路口岸入境我国的,这也是阿拉山口口岸开关以来首次从哈国入境我国的电子垃圾产品。这批废旧电子元器件重约26吨、货值1.43万美元,申报品名为旧电话交换机。经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查验,发现集装箱内货物与申报货物不符,全部是废旧电路版、电线和电子元器件,判明为不能用作原料的电子固体废物,属国家明令禁止进境的固体废物。查获批量进口电子垃圾在阿拉山口口岸尚属首次,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出证,对这批进口电子垃圾作退运处理。

在信息化和科技化飞速发展的今天,高端电子产品的普遍应用,为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带来了极多的帮助,提高了办公、商务的效率和质量。伴随电子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也日新月异,大量的报废电子产品被推向社会。这些废旧电子设备及其配件大多由多种材料高度集成的构件组合而成,处置与分解的理论与技术能力都严重滞后,电子垃圾的处置上升为这一时代无法排解却又必须面对的环境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一些发达国家以贸易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向发展中国家倾倒、转移电子垃圾,有关资料显示,欧美地区80%甚至更多的电子垃圾都转移到了发展中国家,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恶化。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和地区形成了不法产业链,采用原始的熔解、酸蚀、手工拆解等方式分解电子垃圾,获取其中的贵金属,造成大气、水土污染和区域性环境灾难的案例也时有发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在总结有关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并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等规范性文件,环保、海关、质检等部门也从加强监管的角度出发,制订了有关管理办法,以规范非法向境内转移包括电子垃圾在内的固体废物的监管工作。
电子垃圾的危害众所周知,此次的阿拉山口暗渡“洋垃圾”,引起业内极大的关注。针对这一情况,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区内企业,在进口机电产品经营过程中,要认真研究政策,做好前期咨询和货物调研,加强境外监装和验货,防止境外不法经营者借贸易途径向我国转移“洋垃圾”。
以上资料由www.cecb2b.com元器件交易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网址。(远晓)
热门IC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