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快速摆脱疫情困扰,日前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启动“上云用数赋智”行动,面向中小微企业,从能力扶持、金融普惠、搭建生态等多方面,帮助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培育新经济发展。
上云,是指探索推行普惠型的云服务支持政策;
用数,是在更深层次推进大数据融合运用;
赋智,是要加大企业智能化改造力度,特别是要推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该行动主要解决中小微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长期面临的不会转、没钱转、不敢转的问题——
解决“不会转”,将开展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引导中小微企业提需求,鼓励提供转型服务的平台企业,开发更多转型产品、服务工具,形成数字化转型的市场能动性;支持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企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引导建设数字化转型开源社区,强化平台算法服务商、专家、人才、金融等数字化转型公众服务。
解决没钱转,推行普惠型上云用数赋智服务,降低企业转型成本。
对于获得国家专项资金补助的试点平台、服务机构、示范项目等,原则上应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至少一年期的费用减免服务;对于获得地方财政支持的项目,参照该标准提出服务费用减免措施。
探索云量贷,缓解贷款难,通过联合金融机构,根据云服务使用量、智能化设备和数字化改造的投入,认定为可抵押资产和研发投入,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鼓励探索税收减免和返还措施。
解决不敢转,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和虚拟产业集群,充分发掘企业间协同放大效应。开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支持建设数字供应链,推动企业间订单、产能、渠道等共享,促进资源有效协同。
支持具有产业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搭建网络化协同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链向更高层级跃升。
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发改高技〔2020〕552号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育新经济发展,扎实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构建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据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物资流、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体系,构建设备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数字化-企业数字化-产业链数字化-数字化生态的典型范式。
打造数字化企业。在企业“上云”等工作基础上,促进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支持平台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减成本、降门槛、缩周期,提高转型成功率,提升企业发展活力。
构建数字化产业链。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促进全渠道、全链路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以数据供应链引领物资链,促进产业链高效协同,有力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培育数字化生态。打破传统商业模式,通过产业与金融、物流、交易市场、社交网络等生产性服务业的跨界融合,着力推进农业、工业服务型创新,培育新业态。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数字化生态,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充分发掘新内需。
二、主要方向
(一)筑基础,夯实数字化转型技术支撑。
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领域和企业范围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孪生、5G、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加大对共性开发平台、开源社区、共性解决方案、基础软硬件支持力度,鼓励相关代码、标准、平台开源发展。
(二)搭平台,构建多层联动的产业互联网平台。
培育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企业级数字基础设施开放,促进产业数据中台应用,向中小微企业分享中台业务资源。推进企业核心资源开放。支持平台免费提供基础业务服务,从增值服务中按使用效果适当收取租金以补偿基础业务投入。鼓励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引导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开放资源,鼓励以区域、行业、园区为整体,共建数字化技术及解决方案社区,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
(三)促转型,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深化数字化转型服务,推动云服务基础上的轻重资产分离合作。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物流售后等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托自身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最终用户智能数据分析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平台企业创新“轻量应用”“微服务”,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低成本、低门槛、快部署服务,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培育重点行业应用场景,加快网络化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化生产发展,推进数字乡村、数字农场、智能家居、智慧物流等应用,打造“互联网+”升级版。
(四)建生态,建立跨界融合的数字化生态。
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支持打造“研发+生产+供应链”的数字化产业链,支持产业以数字供应链打造生态圈。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性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联合创新,共享技术、通用性资产、数据、人才、市场、渠道、设施、中台等资源,探索培育传统行业服务型经济。加快数字化转型与业务流程重塑、组织结构优化、商业模式变革有机结合,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跨界融合的数字化生态。
(五)兴业态,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大力发展共享经济、数字贸易、零工经济,支持新零售、在线消费、无接触配送、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一站式出行、共享员工、远程办公、“宅经济”等新业态,疏通政策障碍和难点堵点。引导云服务拓展至生产制造领域和中小微企业。鼓励发展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新模式,充分发挥数字经济蓄水池作用。
(六)强服务,加大数字化转型支撑保障。
鼓励各类平台、开源社区、第三方机构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开发工具及公共性服务。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咨询机构和区域数字化服务载体建设,丰富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的数字化服务功能。创新订单融资、供应链金融、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数字化转型多层次人才和专业型技能培训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鼓励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者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三、近期工作举措
(一)服务赋能:推进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
1.发布数字化转型伙伴倡议。
搭建平台企业(转型服务供给方)与中小微企业(转型服务需求方)对接机制,引导中小微企业提出数字化转型应用需求,鼓励平台企业开发更适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数字化转型工具、产品、服务,形成数字化转型的市场能动性。
2.开展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
支持在产业集群、园区等建立公共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强化平台、服务商、专家、人才、金融等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建立开放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行业内中小微企业提供需求撮合、转型咨询、解决方案等服务。
3.支持创建数字化转型开源社区。
支持构建数字化转型开源生态,推动基础软件、通用软件、算法开源,加强专业知识经验、数字技术产品、数字化解决方案的整合封装,推动形成公共、开放、中立的开源创新生态,提升传统行业对新技术、工具的获取能力。
(二)示范赋能:组织数字化转型示范工程。
1.树立一批数字化转型企业标杆和典型应用场景。
结合行业领域特征,树立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组织平台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用户联合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开展远程办公服务示范,引导电信运营商提供新型基础设施服务,总结提炼转型模式和经验,示范带动全行业数字化转型。
2.推动产业链协同试点建设。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建立共享平台,推动企业间订单、产能、渠道等方面共享,促进资源的有效协同。支持具有产业链带动能力的核心企业搭建网络化协同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链向更高层级跃升。
3.支持产业生态融合发展示范。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企业、金融服务企业等跨行业联合,建立转型服务平台体,跨领域技术攻关、产业化合作、融资对接,打造传统产业服务化创新、市场化与专业化结合、线上与线下互动、孵化与创新衔接的新生态。
(三)业态赋能:开展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
1.组织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政策试点。
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践探索和应用推广。在教育领域推进在线教育政策试点,将符合条件的视频授课服务、网络课程、社会化教育培训产品纳入学校课程体系与学分体系、支持学校培育在线辅导等线上线下融合的学习模式。
2.开展新业态成长计划。
结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和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点保障企业名单,面向数字经济新型场景应用、数据标注等新兴领域,探索建立新业态成长型企业名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了解企业面临的政策堵点和政策诉求,及时推动解决。
3.实施灵活就业激励计划。
结合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数字化生产资料共享,降低灵活就业门槛,激发多样性红利。支持互联网企业、共享经济平台建立各类增值应用开发平台、共享用工平台、灵活就业保障平台。支持企业通过开放共享资源,为中小微企业主、创客提供企业内创业机会。广泛开辟工资外收入机会,鼓励对创造性劳动给予合理分成,促进一次分配公平,进一步激活内需。面向自由设计师、网约车司机、自由行管家、外卖骑手、线上红娘、线上健身教练、自由摄影师、内容创作者等各类灵活就业者,提供职业培训、供需对接等多样化就业服务和社保服务、商业保险等多层次劳动保障。
(四)创新赋能:突破数字化转型关键核心技术。
1.组织关键技术揭榜挂帅。
聚焦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和产品支撑,制定揭榜任务、攻坚周期和预期目标,征集并遴选具备较强技术基础、创新能力的单位或企业集中攻关。
2.征集优秀解决方案。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整合行业专家、投资机构、应用企业等多方力量,从技术、需求、产业发展等角度多方评估,突破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好、市场前景广阔的数字化转型共性解决方案,夯实数字化转型技术基础。
3.开展数字孪生创新计划。
鼓励研究机构、产业联盟举办形式多样的创新活动,围绕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所面临数字基础设施、通用软件和应用场景等难题,聚焦数字孪生体专业化分工中的难点和痛点,引导各方参与提出数字孪生的解决方案。
(五)机制赋能:强化数字化转型金融供给。
1.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
结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平台-中小微企业联动机制,以专项资金、金融扶持形式鼓励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以及虚拟数字化生产资料等服务,加强数字化生产资料共享,通过平台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中小微企业多次复用的形式,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行成本。对于获得国家政策支持的试点平台、服务机构、示范项目等,原则上应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至少一年期的减免费服务。对于获得地方政策支持的,应参照提出服务减免措施。
2.探索“云量贷”服务。
结合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试验区联合金融机构,探索根据云服务使用量、智能化设备和数字化改造的投入,认定为可抵押资产和研发投入,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或贴息贷款,鼓励探索税收减免和返还措施。
3.鼓励发展供应链金融。
结合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探索完善产融信息对接工作机制,丰富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融资信息对接目录,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合金融机构建设产融合作平台,创新面向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上云”保险等金融服务,促进产业和金融协调发展、互利共赢。
各地发展改革、网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要积极行动,大胆探索,结合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拿出硬招、实招、新招,积极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发展,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后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商相关部门,统筹组织实施试点示范、专项工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