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工业互联网规范发展,工信部公示17项国家标准,广泛征集意见】
为推进工业互联网规范发展,日前工信部将《工业互联网平台 术语》等1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4日。这17项国家标准将对我们认识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业互联网、应用工业互联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需密切关注:
《工业互联网平台 术语》《工业互联网平台 边缘能力分级与管理要求》《工业互联网平台 工业机理模型开发指南》;
《工业互联网平台 测试规范 第1部分:总则》《工业互联网平台 测试规范 第2部分:工业PaaS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 测试规范 第3部分:工业DaaS平台》;
《工业互联网平台 应用实施指南 第1部分:总则》《工业互联网平台 应用实施指南 第2部分:数字化管理》《工业互联网平台 应用实施指南 第3部分:智能化生产》《工业互联网平台 应用实施指南 第4部分:网络化协同》《工业互联网平台 应用实施指南 第5部分:个性化定制》《工业互联网平台 应用实施指南 第6部分:服务化延伸》;
《工业互联网平台 企业应用水平与绩效评价》《工业互联网平台 质量管理要求》《工业互联网 安全体系框架》《工业互联网 设备安全防护要求》《工业互联网 终端采集设备安全和检测要求》。
2.【名单公示: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工信部组建国家工业互联网标准总体组】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拟组建国家工业互联网标准总体组,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日前,工信部将标准总体组成员名单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公示时间截至11月1日。
根据中发智造梳理,本次筹备“国家工业互联网标准化总体组”,组长单位与秘书处单位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组长单位包括中国互联网研究院、华为集团等六家机构;成员单位包括:
技术委员会9家,研究机构15家,高等院校8家,工业互联网地方主管部门代表13家,工业企业12家,互联网企业3家,网络相关企业6家,平台相关企业10家,安全相关企业7家,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7家。
3.【工信部公示2019年第一批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6园区入围】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合肥高新区等6家单位通过2019第一批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含创建)评审。日前,工信部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公示期截至2019年11月5日。
根据公示名单,6家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含创建单位)分别为:合肥高新区、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三角(如东)安全产业园、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肇庆高新技术开发区。
4.【工信部印发名单,公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日前工信部将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31日。
根据公示名单,第四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有64家,第四批单项冠军产品60种;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53家;第一批单项冠军培育企业44家。
5.【工信部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和《关于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6〕60号),日前工信部修订形成《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至2019年11月24日。
根据中发智造梳理,本次公布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共有清洁高效发电装备、大型施工机械等14大类,核电机组、大型火电机组等114小类,高温气冷堆关键装备、核电机组关键部件等564种。
6.【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工信部发文,发展共享制造,赋能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共享经济在生产制造领域的创新应用,工信部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产业〔2019〕226号)。
《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快形成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为支撑的协同发展格局。到2022年,形成20家创新能力强、行业影响大的共享制造示范平台,推动支持50项发展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共享制造示范项目。
为实现这一发展目标,《指导意见》从平台、集群、生态和基础4个方面,部署了十二项12项重点任务,提出了“推动示范引领、强化政策支持”等四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