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智能制造,离不开知识产权体系的支撑与保护。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同意北京市延庆区等城市(城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等县(市、区)、江苏省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确定北京市延庆区等11座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确定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等18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
确定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等70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
确定江苏省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9个园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确定江苏省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6个园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具体名单如下:
【 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