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月20日9:30,海淀法院审理“称APP软件擅自上传通讯录 ‘今日头条’被指侵犯个人隐私”案
原告刘先生诉称,被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今日头条”APP,在《用户协议及隐私条款》中未明确将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擅自上传并保存了原告通讯录。在原告更换手机安装该软件并明确拒绝授权读取通讯录时,依然向原告推荐之前通讯录的联系人,严重侵犯了原告隐私权,违反了信息收集的“合理、必要”原则。
原告认为,被告软件声称的智能算法不仅未充分提供资讯便利,而且让原告个人信息、隐私更多曝露在网络。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赔偿金1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亮点:该案涉及互联网产业发展与个人隐私权保障的协调问题,对于智能算法、个人信息保护、智能APP产业发展等热点问题的调研、确立该类案件审判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此案定于2019年6月20日9:30,在海淀法院中法庭开庭审理,届时,本网将进行直播,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