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兰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提出,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点物流园区、铁路物流中心、机场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
此外,严格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用好中央车购税资金、中央基建投资等专项补助资金,统筹推进物流园区、工矿企业等铁路专用线建设,为煤炭、矿石 等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调整创造有利环境。利用好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南向通道)国际货运班列省级补助资金。对大力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人员,依照有关政策及时给予经济补偿。落实新能源基础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政策。
《方案》要求加大铁路专用线、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充电桩建设、“公转铁”等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对急需开工的铁路专用线控制性工程,属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市直相关部门在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等方面加快审批速度,缩短项目前期工作周期。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多式联运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布局和完善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支撑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公转铁”项目推进过程中确需配套实施的道路连接线,应积极保障用地指标,确属国家重点扶持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可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换电站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基础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