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能源局1月7日发布《关于加强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获悉,去年冬季以来,吉林省部分光伏建设项目加快建成,并确保在12月31日之前陆续并网发电。为确保这些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保证边运行边整改完善,提高电网接纳新能源的能力,促进光伏产业有序开发和健康发展,吉林省能源局就光伏发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五大要求:
一、各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要利用冬春大会战的时机,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二、各地能源行业管理部门要经常指导、督促光伏发电企业高度重视涉网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机组涉网安全有关制度,认真开展机组涉网性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机组涉网性能满足各项管理规定。重点做好机组完善整改后涉网试验,保证涉网设备性能良好,为电网稳定提供有效支撑。按要求完成相关涉网安全检查工作,保证机组涉网性能指标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电网安全运行要求。
三、光伏发电企业必须按要求配置计算机监控系统、电能计量装置、调度数据网等电力监控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选型必须符合《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等行业标准和调度机构有关要求。加快老旧及存在安全隐患的继电保护、自动化等二次设备改造进度,提升设备健康水平。强化保护信息子站、故障录波器信息联网等信息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确保信息及时可靠报送调度机构。
四、各光伏发电企业要及时制定或修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做好网络安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强从业人员考核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
五、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责任体系。定期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和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完善网络安全监测手段,配置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实现网络安全管理实时管控、纵深防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