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灿光电及木林森相继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两家共计1.5亿元。
华灿光电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研发及贷款贴息补贴的批复》(张经管发 [2018]55号)的文件,同意拨付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2018年研发及贷款贴息补贴资金10,000.00万元。但上述资金暂未收到。
华灿光电表示,与收益相关的补贴款1亿元,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税前利润产生的影响不超过3,000万元。
木林森公告称,根据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井冈山经开区关于支持“1+3”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井开字【2017】42号)的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木林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5,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9日划拨至吉安木林森公司账户,该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可持续性。
木林森表示,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税前利润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