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于当地时间18日做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塔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并裁定中国应用级风塔存在44.99%-70.63%的倾销幅度,并接受21.86%-34.81%不等的补贴,尽管国内涉及此案的厂商都表示影响并不大,但却也坦言由于担心欧洲市场会“跟风”对我国风电实行“双反”,因此会通过更多拓展国内市场,弥补“双反”给产业带来的伤害。
部分企业面临更高关税
比起今年7月美国商务部做出的初裁,此次终裁的倾销幅度从今年7月初裁的最低20.85%提高至44.99%,最高幅度则从72.69%下调至70.63%;补贴幅度则高于初裁的13.74%-26%。
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终裁。根据目前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定于2013年1月31日左右做出终裁。如果该机构也做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据了解,中国去年向美国出口相关产品价值2.22亿美元。对于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西船舶”)与天顺风能这两家公司来说,将面临支付更高的惩罚性关税。他们在年初时支付的关税在20%-30%之间。另外三家中国出口商将被征收45%-50%左右的关税,“所有其他”中国制造商与出口商将被征收70.63%的最高关税。
企业回应影响有限
对于美国商务部的终裁,多家风电企业表示对他们的影响并不是太大。记者昨日从澄西船舶风电塔部门负责人处得到确认,公司目前确实通过律师收到了美国的终裁结果,双反税较之前的初裁增长了20%多,“这次‘双反’只对我们这一风电部门有影响,对公司整体影响不大”,这位王姓负责人表示。
据其介绍,风电业务在澄西船舶的占比还不到15%,在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占比更是近乎于零。据悉,澄西船舶是中国船舶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船舶及海洋工程修理、建造及大型钢结构件制造,钢结构生产拥有20条风力发电塔塔体制作流水线。
“即便没有‘双反’,我们在美国的市场也在不断缩小”,这位负责人进一步介绍说,他们公司目前在美国市场的风电业务占总比60%,但是由于美国对风电厂的减免税政策没有延续,使美国风电厂发展信心大挫。所以,目前美国的风电市场正在不断萎缩。
另一家被抬高双反税的天顺风能在接受采访时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公司当前海外业务铺展范围较小,出口率并不高,所以影响不大。”该公司董秘介绍说。但是他同时也表示,此次美国的“双反”将削减其未来订单数量,很多客户可能会因为价格考虑撤销订单。
恐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
为了应对风电海外贸易壁垒,风电企业们也在采取积极措施。澄西船舶告诉本报记者,为减少负面影响,公司目前正在不断向其他市场开拓,并不断在产业链延伸方面做着进一步筹划。但对此,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沈宏文也表达了他的担心,“虽然我国风电产品出口至美国的数量并不多,但是不排除欧洲市场会‘跟风’也对我国风电实行‘双反’,进一步压缩我国风电产品的海外市场,继而对本就低迷的行业造成致命打击”。
所以在沈宏文看来,国内市场才是救命稻草。“国内市场仍处于初期阶段,发展潜力巨大。政府部门应对行业结构做综合规划,并以政策形式对行业发展进行引导,避免产能过剩等问题再次出现。同时对风电行业的补贴资金应尽快到位,风电并网等措施也应尽快落实。”沈宏文说。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鼓励风电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对我国的风电业发展更有利,企业在大环境的竞争中才会做强自己。所以有实力的企业还是应该尽量在技术与服务方面不断完善 ,争做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品牌”。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应用级风塔的“双反”调查始于美国风塔贸易联合会去年12月29日提起的申诉。这家机构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征收高达213.54%的反倾销税和额外的反补贴税。
应用级风塔是指支撑风力发电机和风车叶片的钢架,高度至少50米且发电机装机容量在100千瓦以上。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供的数据,2010年,美国共有12家厂商生产应用级风塔,美国市场规模9.031亿美元,进口占比达42.3%,加拿大、中国、墨西哥、越南、韩国和印度尼西亚是美国前几位的进口来源地。
记者了解到,中国风电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底,中国风电装机总容量几近3500万千瓦,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但由于我国风电装备制造业起步较晚,对海外市场的探索和尝试面临着诸多挑战。业内人士指出,美国、南非和澳大利亚是增长潜力巨大同时也是相关配套较为成熟的国际风电市场,因此中国相关产品遭遇贸易壁垒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