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和11月,中国新能源产业发生了两桩重要事件,一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起了针对中国新能源产业的301调查,二是财政部等几个部门宣布取消了39个“金太阳工程”项目的财政补贴。
这都给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存在的“政府之手”敲响了警钟。财政补贴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新能源产业的市场化?如何更有效地利用财政补贴政策,避免导致抑制和扭曲产业的市场化竞争?
大力补贴
新能源产业的战略据高地位毋庸置疑,但由于新能源所面临着的技术、应用与消费观念上的现实差距,从世界各国新能源的发展路径来看,政府无不对从事这些技术研究与市场化应用的研究机构和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财政资金补贴。在中国,亦如此。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新能源产业财政补贴政策力度并不落后,与美国相比,甚至力度更大。”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说。
风电、太阳能、电动汽车是目前新能源领域的三大支柱,针对这三个产业链的国家扶持主要分为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两方面,政策扶持包括税收减免、土地审批等方面的便利,资金扶持则可分为财政直接补贴、专项基金扶持、银行贷款贴息等几种方式。
在风电方面,2006年1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构成,列出国家补贴幅度,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实行标杆电价加补贴电价的方式。2008年8月,财政部又颁布了《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
在太阳能发电方面,2009年3月,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中央财政安排专门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予以补助,以部分弥补光电应用的初始投入。同时,财政部出台《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补助标准原则上定为20元/Wp(峰瓦)。
2009年7月,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能源局共同出台了《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支持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发展。办法指出,对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系统进行50%、独立发电系统给予70%的补贴。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在此之前,国家财政资金对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研发已进行了多年的财政支持和补贴。2010年5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方案针对消费者和充电设备环节,如纯电动汽车最高给予了6万元的补贴。
“与美国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新能源产业进行扶持不同,中国目前的扶持政策更多体现在部门文件的制定上,很多样化。”李胜茂说。
除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也是一项间接补贴,2008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同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在中央政府行政性文件通知的要求下,在地方政府层面,针对新能源产业的各种税费和财政补贴政策也纷纷出台,几乎每个省都成立了新能源产业专项基金,对科研、设备招标、应用项目上进行财政补贴。“与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直接补贴相比,地方的专项基金属于间接补贴,额度也很大。”李胜茂说。
“与美国主要通过税收环节的扶持相比,中国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更大,而与财政资金扶持相比,银行的贷款贴息的扶持力度更大,大型企业、大型项目的上马,都是借助了银行的贷款贴息。”李胜茂指出。
很难统计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央及地方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具体补贴数额。“目前国家财政每年需要为光伏发电补贴70多亿元。”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光伏专家王斯成曾表示。而看起来,针对新能源产业的财政补贴仍然在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2010年8月3日由工信部牵头的《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草案曝光,根据该草案,未来10年中央财政将拿出超过1000亿元的资金投入该领域。
而此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处长梁志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即将出台的《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所涉及的累积直接增加投资额为5万亿元。5万亿元的总盘子包括国家投资以及受其拉动的商业化社会投资。
隐忧
在财政补贴和各个地方政府出于GDP考虑“大干快上”的刺激下,更大的担忧则在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混乱无序。风电和光伏产品甚至2009和2010年分别被列入了治理产能过剩行业。
虽然出口活跃,但结构性过剩的矛盾已经出现,目前的格局是,光伏产品出现了“两头在外”的情况,即原材料和组件产品在国外,生产在国内。根据中国机电商会统计,2009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中超过六成都只是加工贸易,这与发展新能源产业注重的环保初衷是有所背离的。在风电领域,大容量风机供不应求,小容量风机则产能过剩。
而我国目前的新能源产业补贴,主要是根据生产量、销售量作为补贴依据,有其合理性,但从如何结合产业发展趋势,纳入技术标准等补贴依据,对有利于产业发展、符合发展方向的产品和企业进行补贴方面来考量,目前的补贴方式仍然是粗放式的。
就“金太阳”示范工程补贴来讲,即使是如期开工并顺利得到补贴的企业,也存在发电可能无法并网(发电机电流接入电网)的问题,这就会导致电量的浪费。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士表示,“金太阳”工程属于政府对光伏行业的支持政策,采取的初投资补贴方式,但这种补贴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果补贴方式进行调整,未来能够对并网发电量进行补贴的话,可能更有利于提高企业投建的积极性。
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则指出,光伏发电产业本身是适合分布式发电,并不适用于大项目,但目前政府却一味鼓励大项目,平白增加项目成本,而并网问题又因为接入系统费用问题一直难以妥善解决制约着这些大项目。
“地方政府在上马这些项目和招标的过程中,有保护地方国有企业,保护落后产能的行为。在财政补贴中的厚此薄彼,会导致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李胜茂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