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人才新政,由芜湖市战新办联合芜湖市人才办、芜湖市人社局共同制定,经过了芜湖市委、市政府的同意,目前文件已印发。此次人才新政,聚焦我市的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包括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航空、微电子(汽车电子)、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互联网及共享经济等,旨在将我市打造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发展新高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的深度融合,建设长江经济带最具活力的创新人才集聚区。
此次人才新政,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培养、保障服务等内容。在人才引进方面,分为高精尖人才引进工程、重点骨干企业各类人才引进工程、青年人才汇聚工程、研发平台人才柔性引进工程、产业及技术专家咨询助力工程、人才薪酬奖励工程等,补助标准各有不同。以高精尖人才引进工程为例,围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新引进国内外拔尖人才(A层次)、领军人才(B层次),约定在芜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首次在芜购买自住房的,按购房款的80%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安家费补助;对于没有在芜购房的,给予上述安家费补助,同时享受住房租赁租金80%的补贴政策;根据需要,可比照国内外拔尖人才引进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给予上述两类人才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1000万元,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项目资金配套投入;对我市急需发展的重大项目、急需引进的关键领军人才,还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上,我市将推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铸造工程、紧缺人才合作培养工程等。在人才保障服务方面,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全市人才服务工作,在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服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合理合法地开辟专项“绿色通道”,提供保障服务;在政策兑现方面,简化身份认定,简化办理流程,提升兑现效率。
上述人才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市战新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适时制定。自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以来,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A层次、B层次、C层次(市级以上首席技师等高端人才)、D层次1类(高级技师等)人才,约定自2018年起在芜连续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自2018年起在芜首次购买自住房的,可以同等享受相应购房政策。
对D层次2类人才,新落户我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工作、约定连续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本科与硕士皆毕业于双一流大学(含原985、211所有高校)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以及相同层次的技术类人才,给予学业及安家费补助,对应的五层次分别为12万元、10万元、8万元、4万元、2万元,另外均可享受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