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有消息称,工信部或将于明年6月左右发放一批虚拟电信运营商牌照,获牌照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租用运营商网络的方式,经营基本电信业务,而像腾讯这样的互联网企业将获得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
事实上,早在2005年,为刺激电信市场竞争,相关监管部门就曾考虑过放开虚拟运营商,但由于此后监管层希望通过实施电信重组和发放3G牌照的方式改善市场竞争,开放虚拟运营商一事被搁置。
时隔多年,有关将开放虚拟运营商的传言再度出现。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开放虚拟运营商,但目前尚无牌照发放的时间。
有业界评论认为,如果真的开放虚拟运营商,其影响不亚于一轮电信重组。
虚拟运营商雏形早已在内地浮现
所谓虚拟运营商,是指虚拟运营商通过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网络经营某一类基础电信业务。业内普遍认为,引入虚拟网络运营商可以打破了基础电信运营商对所有基础电信业务的垄断,可以有效刺激市场竞争。
早在20世纪90年代,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就引入了虚拟运营商。香港、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先后开放虚拟运营商,以向基础运营商租用网络的形式向终端用户提供基础电信服务,有效刺激了当地的电信市场竞争环境。
事实上,在2003年前后,中国内地也开始出现了一些具备虚拟运营商特性的公司,比如263网络、中青旅和腾讯。当时,263网络和中国网通合作,开展了96446长途IP等话音业务,这在当时被业界认为是中国电信企业在虚拟运营商领域的一次探索。
不过,263网络与中国网通的合作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不久之后中国网通就向263网络收回了其租用网络。
政策不明确和想要圈住更多自己的用户成为运营商拒绝继续合作的理由。有电信业资深人士向凤凰科技介绍,基础运营商的目标是以更低的成本争取客户和长久的留住客户,这是需要提供深层次的服务来创造额外的价值。而虚拟运营商的目标是寻找合作伙伴以便可以接入它们的网络,为自己带来利润。
“而在国外的电信市场,基础运营商之所以愿意接受虚拟运营商,是因为虚拟运营商可提高基础运营商的网络利用率并可带来利润,可以帮助基础运营商发展并巩固用户,并且可以协助基础运营商打入新的市场。”前述分析人士称。
一位曾经供职于263网络的员工向凤凰科技表示,在当时的政策和运营商以话音业务为主的情况下,国内的基础运营商都还抱着只有在用户开发受阻、迫不得已时才需要移动虚拟运营商的观念。而在政策不能强制基础运营商向我们租售网络的情况下,无论我们与哪家运营商合作,都不太可能成功。
新环境引发政策松动
不过,随着3G业务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话音业务在基础运营商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正在逐步下降,流量经营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也正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引入虚拟运营商的时机或已经成熟,政策松动的迹象也越发明显。
2012年6月27日,工信部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的8个重点领域,其中包括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而今年7月的上半年全国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发布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也指出,“电信业是一个全方位向民间资本开放的政策设计,包括了移动转售业务、宽带接入业务以及互联网等目前通信行业发展的重点、热点和增长最快的领域。目前,工信部正在制定试点方案,近期将出台”。
而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民营资本大多采用了通过依附电信运营商发展的经营模式,即电信增值业务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电信业务被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种,其中并没有提到虚拟运营这种介于基础电信与增值电信业务之间的业务种类。
这使得一些没有名分的移动虚拟运营商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一边一厢情愿地与网络运营商展开合作,一边提心吊胆地开发用户,生怕哪天出台一条新政策便会把自己辛辛苦苦开发的用户悉数拱手让人。
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关内地监管机构将引入虚拟运营商的呼声再度出现。有电信业资深人士表示,如果确实将在不久之后开放虚拟运营商,这将是继2008年电信业重组之后又一次电信重大变革,也是中国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务之始。
除了新的市场环境以外,也有观点认为,内地引入虚拟运营商是为了兑现当初中国加入WTO时所做的承诺,即在2007年全面开放中国电信市场,而目前,这一期限已经过了5年。
不过,不管引入虚拟运营商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认为,开放虚拟运营商可以在减少重复建设的基础上打破三大电信运营商垄断局面,实现电信业向民企开放,提升运营商服务水平并改善市场竞争环境。
或改善当前电信市场竞争环境
有关引入虚拟运营商的传言引发了市场对三大基础运营商可能遭到冲击的担忧。而这样的担忧是因为一旦有关业务向民资开放,必然将进一步刺激电信资费的下调,对基础运营商的收入造成冲击。
不过,与传统电信运营商将受到虚拟运营商冲击的观点不同,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认为,虚拟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并不是互相竞争的关系。
陈金桥表示,综合国外电信市场引入虚拟运营商的经验来看,引入虚拟运营商可有效提高基础运营商的网络利用率并带来可观利润,帮助基础运营商发展并巩固用户。
曾剑秋也认为,像虚拟电信运营商这样的民资加入,有利于把虚拟电信这块蛋糕做大。
陈金桥表示,表面上看,虚拟运营商的进入将会影响到基础运营商的业务。但是,未来的电信竞争是立体化的差异竞争,是虚拟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之间在业务上的竞争,基础运营商和基础运营商在网络设备上的竞争,而虚拟运营商和基础运营商则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而且现在已经到了引入虚拟运营商的较佳时机。”陈金桥表示,一方面电信市场之间的竞争已经趋于同质化和白热化,虚拟运营商的引入可以有效改变现在电信市场的竞争状况,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另一方面,通过虚拟运营商引入民营资本顺应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必然要求,对促进电信业转型具有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