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频发的校车事故,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建立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须依法严格监管,促进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并增加校车购置经费的投入力度。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引导学校和幼儿园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提高校车的普及应用程度,并要细化校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校车安全出行。
国务院安委办强调,将全面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以近期校车交通事故为反面教材开展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
但昨日中午,广东清远市城区大观街又发生校巴压死学生的事件。一名13岁的初中男生在准备上校车时,不小心被卷入车轮下,遭碾压数下,送院救治无效死亡。
司机不知学生卷入车底
当记者赶到现场时,肇事的校车已被移走,马路上仍可看到斑斑血迹。事发在昨天中午1时30分左右,当时一群学生正在路口的一个斜坡边等校车来,不料惨剧突然发生。
“看到大巴准备靠站,不少学生一拥而上,就在这时,有个男生被校巴的后轮压倒。”据当时正在路边候客的一名人力车夫说,他看到该男生被卷入轮下摔倒时,校巴司机浑然不知,车子还在继续往前移动,此时,他赶紧冲上前去喝止,“这个时候,校车停了下来,可是又突然往后倒了一下,路人和学生们都吓得尖叫起来。”路边的几位人力车夫也证实,车下的学生再次被压住了腹部,结果不堪痛苦发生了呕吐,鲜血从口中喷涌而出。
有路人冲上去拍打校车的车门,要司机下车,校车司机这才从驾驶位下来查看,一下被眼前的惨剧惊呆了,随后,有些市民争相报警,交警和救护车随后赶到,将受伤的男生送往就近的一家医院抢救。
下午接近4时多当记者来到医院,却看到的是该学生的遗体刚刚从急救室推出,一旁是痛不欲生的家长。“孩子送来时只有微弱的脉搏,抢救无效已经离开我们了。”男生的爸爸闻讯赶来,只能摸到孩子渐渐凉下去的脸颊,如果不是亲友架住,他几乎要瘫倒在地。
乘车孩子多拥挤出事故
孩子的父亲透露,儿子王某乐是城区某中学初一的学生,他和那些走读的同学每月交120元的交通费,乘坐校车上学。但这次,孩子再也回不来了。“因为挤车的学生太多,校车一来,大家都争先恐后往前冲,不料这次出了事故。”一位在事故现场附近开车衣档的妇女说,附近有两所学校,一到放学和上学,学生在车流中穿行,险象环生。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国务院加班赶工校车条例 部委会议仍存争议
中央各有关部委11月29日召开了关于校车安全立法的首次部际会议。
此次会议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教育部、财政部、公安部等部委的法制职能司局官员参与。会议一直持续到当天傍晚近17时40分。
一位参会官员透露,在这次会议上,部委间在一些方向性问题上尚存在不同意见,未完全达成一致。因此对《校车安全条例》的出台,目前还难以提出时间表。“现在还什么都说不好。”这位官员说。
据与会官员透露,29日的会议尚未邀请学界专家列席。各部门正在加快有关材料的报送,当晚国务院法制办和其他部委的法制职能部门,仍在加班处理此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要求《校车安全条例》的制订需在一个月内完成。
一位知情的教育系统专家向本报记者透露,即将制定的校车安全条例,主要涉及的是校车安全保障制度方面的内容,如校车的生产、技术、配备、责任主体、校车权限,如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内容。
“至于校车所需要资金问题如何解决,如中央、地方财政补贴的问题,也会有所涉及,但很多只是原则性的提法,并非条例的重点。”这位人士说。
中国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碰撞室主任李弢,曾参与校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起草。他告诉记者,校车的安全系数一般比较高,其标准会用碰撞的相关系数来确定。而校车的费用一般比日常的客车要贵10-20%。比如乘坐50人的客车,如果是校车,会新增很多功能和设施,成本可能在四五十万元。
公安部交管局秩序处处长李哲也在11月29日透露,校车安全条例将会对校车司机的素质作出规定,对校车司机的要求比一般司机要高。
关于校车的运营管理模式,校车安全条例中会如何规定,目前尚不明朗。不过,据本报记者了解,作为参与校车安全条例制订的关键部门之一,教育部已在今年4月份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总结了4套中小学校校车用车模式:一是政府主导下成立专业公司运营;二是政府补贴社会公司运营;三是政府补贴社会车辆参与运营;四是政府购置校车供教育部门或学校使用等校车运营管理模式。
教育部的上述试点和意见,可能对校车安全条例的制订产生重要影响。
一般而言,国务院行政条例的制定程序为,一个或多个部委组织撰写草稿,由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合法合规性的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座谈会进行讨论。各部门修改一致后,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由国务院审批,再经修改后,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一些存在部门职权纠葛的条例从设计到出台,延续时间长达数年。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大教授周洪宇认为,校车条例的制订和实施,需要公安、交通、教育、安监、财政和发改委等部门综合协调。目前关键是解决谁来牵头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安监总局来牵头,发改委立项,财政部拿钱买车以及日常维护车辆,同时中央地方对于校车有一个财政共同支持的机制。”
此次校车安全条例的制定尤为特殊,因其并不在年初编订的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而是因突发事件引起,因此则在一开始就加快流程。
但校车安全条例的制订和出台,也将引发一系列相应法规调整。受访的多位教育专家表示,与之相关的多部法律法规,如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道理交通安全法等,将可能面临修改。
比如校车的路权优先问题,一些国家立法规定校车在公路的特权甚至高于消防车。而我国现行的道路安全法规定不得超车的车辆只有4类,即“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如要赋予校车与这4类车同等的路权,则涉及道理交通法的修改。
中国投资学会副会长刘慧勇认为,义务教育法也需要修改,以便对校车纳入教育投入给以说明。在现行体制下,义务教育不包括学前教育。是否通过义务教育法修改,将免费使用校车以及幼儿园校车的投入,纳入义务教育和国家财政支持的范畴,需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