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河南登封一男子王治家将妻子打成重伤后逃匿,随后被警方网上追逃。9月28日上午,登封警方根据线索,在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将王治家成功抓获。让办案民警吃惊的是,王治家竟然穿着警服,在利辛县看守所干起了管理犯罪分子的工作。
网上逃犯竟然堂而皇之穿着警服,在看守所干起了管理犯罪分子的工作。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尽管当地警方辩称其是临时工。但是不管逃犯是在编警察还是临时警察,都无法改变其穿着警服代表公安部门执行公务的本质。警方避重就轻,回避责任,其动机令人生疑。
而且,但凡出事拿临时工当挡箭牌的做法容易让人产生“审丑疲劳”。对此,网上一个段子颇能说明问题:“临时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临时工人本领强,敢为中华造脊梁;临时工人胆子大,刀山火海都不怕;临时工人觉悟高,有啥责任一肩挑;临时工人是块砖,哪里用来哪里搬!”逃犯都可以当警察,公安部门管理之混乱可以窥斑见豹。警方不识逃犯,不仅败坏公安部门的形象,也给百姓带来不安全感,对此,我们必须有所警惕。
按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等五种人才外,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必须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招考。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利的看守所工作人员录用理应履行严格的用人程序。然而笔者不明白的是,一名网上逃犯为何能够当上看守所管理人员?这到底是网上逃犯王某太狡猾,特别善于伪装自己,还是用人制度形同虚设,有关部门、领导用人失察?
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有王某善于伪装自己的因素。但是一个人再怎么善于伪装,也不可能不露出马脚,轻易洗白自己的逃犯身份。据称该逃犯是2008年利辛警方通过正规途径,招入公安部门的。一名劣迹斑斑的网上逃犯仅凭假身份信息就当上了警察,并且在派出所、看守所多个部门上班多年,代表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力,警方如此“引狼入室”,不能不说是一则充满黑色幽默意味的用人丑闻。我不知道这个“正规途径”到底“正规”在哪里?警方用人如此“饥不择食”,警惕性如此之差,我们如何指望警察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实上,只要当地警方用人程序阳光一点,审查严一点,认真鉴别一下王某身份证的真伪,到网上比对一下,根本就不会闹出如此丑闻。警方犯下如此低级错误,到底是有人权力寻租,故意为逃犯漂白身份,还是像王某这样的逃犯正是警方需要的“人才”,利用逃犯可以对罪犯“以毒攻毒”呢?这不由得让人浮想联翩。
当然,“逃犯警察”已经被曝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网友围观一阵以后,“逃犯警察”也会慢慢淡出公众的视野。但是王某如何混进警察队伍,留给我们的思考还须继续。一方面,包括公安部门在内的政府招聘应该规范人员进口关,完善人员招考、公示制度。另一方面,要完善用人失察、失职的责任追究制度。谁失察、失职,谁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纪律责任。通过制度的力量筑牢用人制度防火墙,给百姓一点安全感与信任感,给逃犯一点威慑。否则,逃犯当XX的新闻还会不断出现,政府的公信力还会继续遭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