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总经济师周子学昨日在济南出席“中国百名IT青年精英论坛”时表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国家将继续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信息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增强该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迅速扩大,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实力明显增强,人才体系和产业环境建设成效显著,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时至今日,信息产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即新18号文),新18号文在延续了18号文大部分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以及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层级不高等问题,综合运用财税、金融、教育、市场、政府采购等多种措施构筑了全方位的政策体系。与18号文相比,新18号文在多个方面加大了激励的力度,进一步体现了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的导向作用,奠定了行业新一轮的增长基础。
强化财税政策
在财税政策方面,在强化了以往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18号文出台了关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软件开发与测试,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和运营维护,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免征营业税,并简化相关程序。”此前,软件企业的技术服务收入需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该项政策出台对从事软件外包、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等服务类业务占比较高的企业将带来财务上的积极影响。与增值税相比,营业税税种的特点以及优惠范围的大幅度放宽,充分体现了软件产业由产品向服务转型的趋势,也将服务外包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值得注意的是,营业税免征政策最初是针对服务外包企业中离岸业务部分的优惠政策,新18号文将该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在岸业务,也体现了服务外包产业由离岸走向离岸、在岸齐头并进的趋势,符合中央扩大内需的精神,同时也暗示着有可能未来会出台进一步的措施,鼓励在岸市场的发展。
新18号文将集成电路产业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新18号文扩大了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囊括产业链上下游,对封装、测试、关键专用材料企业以及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相关企业给予增值税优惠,同时对集成电路企业按照生产工艺水平、企业规模、经营年限进行划分,并给予不同的扶持力度,在注重产业规模的同时,体现了引导产业升级的导向作用。
投融资政策更为丰富
在投融资政策方面,政策组合更为丰富,立体性更强,融资渠道更宽。相比18号文,中央投资支持方向进一步延伸,加强了对国家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提出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服务创新,对社会创投资金的引导,对并购整合的支持,风险担保机制,知识产权质押等一系列相关金融政策,上述政策几乎涵盖一家企业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扩张期的各个阶段,此部分政策需要关注有关部门后续出台的政策细则。
在投融资政策中,“引导”和“并购整合”是两大亮点。简要来说,“创投”与国家扶持齐头并进,
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国家对优质高新技术企业的全方位的政策扶持,可以为“创投”基金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和保障。
高度重视制定标准
新18号文的研究开发政策中开篇即强调“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同时,在3条研究开发政策中,两次提到“标准”,分别是若干重点支持领域的重要技术标准的制定以及完善软件测试、评价技术的有关标准。由此可见,新政策一方面从产业发展的源动力——科技创新着手力图推动产业实现关键技术的整体突破,另一方面高度重视标准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定标准来促进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为科技成果产业化创造良好的条件。政策同时提出了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这也是未来扶持政策落脚点。
在具体的措施上,强调“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引导作用”,可以预见中央投资基金会进一步加大,另外,文中提到“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暗示除以往传统的中央财政支持之外,未来有可能会有更加灵活多样的政策支持方式,关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的相关科技专项。对中西部省份来讲,应积极更多争取重大科技专项的落地,加大本地配套,采用联合研发的方式,吸引发达省份的企业在落地中西部,带动当地产业发展。
文中提到“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上述实体对应科技部和发改委的有关职能,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申报,在上述框架内,充分利用政策条件。中西部地区应以上述实体为载体,顺应当前国内产业转移的浪潮,实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政府发包有待观察
新18号文的市场政策主要围绕内需市场开放以及市场环境建设两个方面。市场政策第一条就是政府发包方面的相关描述。但从描述字眼“鼓励”、“积极引导”来看,与以往政策并没有太明显的变化,仅代表一种政策导向。可见该部分市场启动,仍有待观察。文中“有关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审查和保密管理规定”,道出了原因,也提示了政府发包启动的前提条件,关注变化的趋势。
文件同时提出,“鼓励大中型企业将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剥离,成立专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对现有服务外包企业来讲,既是机会也是挑战,机会不说,挑战可能会在大型央企开始批量成立自己的外包公司,并利用优惠政策,造成对现有格局的冲击。
文件提到“反垄断”,该项政策与“反盗版”相呼应,在我国,能够在软件产业形成垄断的只有国外的行业巨头,如果说“反盗版”有那么点迎合国际巨头的意味,那么“反垄断”则是一个对冲,为我国的软件企业筑了一道防火墙,也为国际巨头们预留了一个紧箍咒。
市场政策最后一条:“完善网络环境下消费者隐私及企业秘密保护制度,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网络化发展。
根据以往政策从发布到落实的规律,新18号文中,对于明确提出具体措施,详细办法,并指出具体部门落实的政策,会最先的变成具体执行部门的细则落实。其中“鼓励”、“引导”、“支持”一类的字眼的条文,代表着一种政策导向,需要一定的时间发酵,对企业来讲,要持续的跟踪和关注,并预先做好准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工信部总经济师周子学认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面临的新发展机遇主要表现为: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的转变阶段的中国,给电子信息产业带来巨大的应用市场,并将创造大批前景广阔的新兴领域;国内城镇化发展进程加快,大量基础设施建设给电子信息产业提供了巨大的需求潜力;中国人均GDP正在向4000美元迈进,国内消费需求将进入加快成长期。
面对当前全球主要IT企业为应对危机纷纷通过并购重组整合优势资源,借此抢占产业发展主导权的情况,周子学表示,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态势的中国信息产业需积极应对。他强调,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要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把发展信息产业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周子学称,中国将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加快3G建设,支持集成电路、软件等重点产业发展,继续支持产业国际化发展。同时,还将大力培育下一代信息通信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培育物联网等新增长点,推动城乡宽带应用,支持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以此增强中国在这一产业上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