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药能否同吃,有什么副作用,什么时候停药?”家住市区金山社区的张阿姨每次去药店买药时,都有许多疑问,却又不知道该问谁。张阿姨的困惑不是个例,许多消费者都有这样的遭遇:去药店买药时,分不清谁是售货员谁是药师,也找不到合格的药师。
这些问题有望在不久之后得到解决。为了监督药师的在岗情况,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明年全省药店将逐步推广电子监管,同时将开展为期7个月的驻店药师在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如果药师连续3次不在岗,药店医保定点资格或被取消。
泉州不存在“药师荒”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科黄伟科长介绍,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就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按照之前的标准,一个药店只要配备一名药师或执业药师,今年5月份出台的新规提高了药店的准入门槛,要求县级以上新成立的药店,必须配备2名药师即1名执业药师和1名药师。”
据了解,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已经开业的药店在更换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也要按照每家店1名执业药师和1名药师的标准配备。从市药监局的管理系统上,记者看到,有209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明年底前到期,届时很多药店可能因为没有执业药师面临淘汰。
那么,泉州有多少人有药师资格证,能否满足本地药店的需求呢?据介绍,目前泉州共有1891家药店,按照县级以上每店配备2名,县级以下每店配备1名计算,全市对执业药师和药师的需求大约是2700人,而泉州在药监局有记录的执业药师和药师有2500多人,基本能够满足本地药店的需求。
“挂证”多因利益驱使
既然泉州不存在“药师荒”,为何一些药店药师人数和在岗时间难以保证,甚至存在“只见证书不见人”的现象。对此,曾在市区一药店工作过的王女士告诉记者,一些药店出于利益的驱使,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就请来具有执业资格的药师,将他们的证件挂在店里,以便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也是行内所称的“挂证”。
“一般来说,挂证一个月几百元就够了,而聘请一名药师,则需要2000元左右,多数药店都不愿意聘请这么贵的卖药人。‘挂证’的药师通常都有其他的工作单位,也不可能每天都在药店,就会出现‘只见证书不见人’的情况。”王女士称。
“药师不在岗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的药店较为普遍,去年泉州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罚的药店就有137家。”黄科长表示。据了解,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如果检查时发现驻店药师不在岗,而药店销售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第一次发现将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第二次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试行远程电子监管
如何更好地保证药店药师在岗?据了解,泉州药监部门建立了驻点药师电子资料库。此外,晋江、石狮作为试点,已经先行采用指纹考勤,来监督检查药剂师是否在岗,远程监控、QQ视频监控等电子监管手段也正在试行中。
“明年上半年以前,泉州县级以上所有的药店,都将实现远程监控和电子监管,同时结合电话查岗、现场抽查,来保证药师在岗履职。”黄科长表示,药店装上“电子眼”之后,药师是否在岗,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就能一目了然,进一步保护市民的用药安全。
据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将联合医保部门,严肃处理连续发现驻店药师不在岗的行为。日常监管中,经检查一年内发现药店驻店药师不在岗1次,将给予书面告诫;不在岗两次,将在当地市局网站公开曝光,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不在岗3次,将视为该店无驻店药师,对其重新予以核准经营范围,变更其经营范围为乙类非处方药等。此外,如果药店药师连续3次不在岗,将建议医保中心取消该药店医保定点药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