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几年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也造就了现在社会的贫富差距过大、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为了保证人们的财产及人身安全,高科技防范系统便迅速走入了寻常百姓的家,也为安防市场造就了巨大的财富空间。为了把自己的产品推向市场,便出现了个别企业过度的夸大其企业及产品,使市场的产品鱼龙混杂。现指出比较典型的几点,使消费者经营者及消费者免受误导:
1、过度夸大“产品质量责任险”的应用范筹
现在经常看到某某企业宣传产品由保险公司承担“产品质量责任险”,其实这只不过是企业的一种宣传噱头,而它只承担的是产品本身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一类险种(稍有一点电子知识人都会知道,输入电压为12V以下的电子产品决不会发生这两种情况的),而不包含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的“盗、抢”之类的损失。此事到中国保险公司一问便知。
2、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
现在经常看到某些企业铺天盖地的广告宣传攻势,电视、报纸、广播、书籍、杂志……无可厚非产品是要经过宣传和推广才能把产品介绍给大家认知。但是大家也知道,防盗报警系统需要很专业的公司来进行设计、施工,不是直接面对最终用户的消费品,这么多的广告成本究竟是要最终用户来承担还是由工程商来承担?
3、欺骗销售、代理商
“火爆销售中、诚征代理”“XX产品、造就安防行业的最后一批富翁”“全国第X家加盟店开业”……这些话很熟吧?销售商每天大概能看到20条左右这样的广告。现在有的生产商不在开发和质量上下工夫,搞变相传销的宣传和销售模式,用发展代理商——发展二级代理商——加盟店——限定任务的方式将风险转嫁。当然,生产商的利益肯定没受到损害。
还有某些生产商为了多卖些产品,在上一种销售模式的情况下更换产品名称和包装再照代理销售商。生产商的销售额上去了,可是市场上全是自己的产品和自己的产品竞争,害苦的还是这些销售商和代理商。
4、过度夸大产品的性能
“探测器零误报”?宣传自己的产品是绝对的零误报警(现在国际上包括军用产品也不可能完全保证是零误报的),很多产品以调低探测器灵敏度来换取减少误报的做法是绝对不可取的,因为漏报造成的严重性绝对大于误报。
5、过度宣传产品低价
谁都知道电子产品的主要部分是电子元器件(一级品是以“支”为单位的、二级品是以“斤”为单位的)。有些产品的价格竟然低于产品的成本价,以次充好,那样的产品的质量是可想而知的。记住:好产品一定不会有太低价的,天上不可能乱掉馅饼还正好砸中你的头。
6、过度宣传无线产品
有线产品性能稳定,无线产品安装方便,望广大经营者及消费者在选定产品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同档次的无线产品稳定性、双报率(误报、漏报)肯定比不上有线产品。有线产品必须要专业的公司进行施工操作和编程(这也是工程公司利润的一部分),无线产品其实很多都可以买回家自己看说明书操作。